文化建设中的三个基础性问题
作者:傅 华 发布时间:2010-04-29
文化建设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文化建设过程中,有三个基础性的问题需要弄清楚:一是文化的价值与文化载体的关系;二是经济与文化的关系;三是文化投入与产出的特殊性。
价值与载体
“文化”是用得非常频繁的一个概念。有人把一座大楼称作文化,也有人把一首美妙的乐曲称为文化,还有人把突发奇想的创意称作文化……。据统计,成型的、有一定影响的文化定义就有300多种: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广义文化、狭义文化……。正如美国学者洛威尔所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东西比文化更难捉摸。我们不能分析它,因为它没有固定形状;我们想用文字规范它的意义,这正像要把空气抓在手里似的;当我们去寻找文化时,除了不在我们手里以外,它无处不在。
其实,仔细分析林林总总的文化定义,我们不难发现,它们虽然看起来各执一词,但实际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无论是物质形式还是行为方式,其所以被定义为“文化”,都是因为它们内蕴价值和情感内核。文化,就其本质而言,是人类内心深处的价值、情感力量,是一种内在的意义。文学艺术、哲学宗教、制度风俗、环境物质等等都是文化的载体,因为价值、情感所构成的文化意义必须借助于一定的载体,也就是一定的物质形式和行为方式来表达。我们之所以把文学艺术称为文化,是因为它通过语言、动作、线条表达了人类心灵深处的共同情感;把哲学、宗教称为文化,是因为它们以不同方式诠释了人类的起源、生命的归宿;把制度、风俗称为文化,是因为它们从不同角度约定了人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把环境、物质称为文化,是因为它们或多或少地承载了人类想要表达的深刻意义,反映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审美情趣。
区分了文化的价值与载体,我们就找到了文化建设的逻辑起点。
首先,文化价值必须依靠载体来表达。以“价值”为核心,文化不断从精神世界向外蔓延、扩张、物化,经由文艺、思想、宗教、哲学,经由风俗、道德、制度,经由方式、风格,而至产品、环境等物质世界。过去只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精致之物,逐步地人们可以通过阅读、审美或从各种仪式、规范中参悟、感受,甚至在日常消费生活中也能深切体验这种意义而得到格外的满足。文化由内而外,由虚而实,由精神而物质,反映了文化作为一种特殊存在物的张力,也隐含着文化建设的基本原理。文化必须凝结于各种有效载体才能充分地表现自己。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来观察,文化载体都是文化传播最为关键的部件。欧美形成了文化霸权,并不意味着作为价值、意义的欧美文化具有什么先天的优越性,而是欧美文化载体凭借其技术、物质和市场流通力量横行天下。美国的文化强势,不是通过说教而是通过其跨国公司以及名牌商品包括好莱坞大片等载体传播形成的。这种文化霸权实际上是一种载体霸权。因此,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关键是要创新、丰富文化的载体,即通过富有意义的文化产品来展示中华文化的魅力和实力。
其次,载体必须承载特定的价值、情感内涵,才能形成文化力量。并不是所有的物质、环境等手段、条件都能成为文化的载体。如果没有文化主题或者根本不具备完整表达意义的能力,那么,载体就必然蜕变为“空壳”产品,即使满世界流通,也无法兴起文化高潮。发展文化产业必须牢记一个简单的逻辑关系:首先是文化,然后才有产业;首先是文化的竞争力,然后才是经济的竞争力。如果文化产业不以文化商品以及它所承载、表达的精神价值为核心来构建其价值链;如果文化载体不能通过典型形象、细节、情境来艺术地表达民族、大众的共同情感,那么,它在本质上就未能完成从一般产品向商品的转换。因此,除了要从技术、市场、环境等因素入手改善文化产业运行的客观条件,还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文化商品的生产理念,即通过价值、情感的承载使商品获得文化灵魂,进而提升其满足需求、拓展市场的核心能力。
第三,价值与载体并不是简单的对称关系。也许某一种载体只能明确地蕴涵一种价值,但某一种价值往往可以借助不同载体来表现,可以文字、线条、色彩摹写,也可以放声歌唱,甚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相比较而言,价值往往是精致的、简约的,而载体却是丰富多彩的;价值是相对稳定的、渐变的,而载体却是活跃的、充满创新冲动的;价值的释放是内在的、持久的,而载体的作用却是形象的、直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文化建设,其重心应在于对核心价值、传统精神的阐释、传播,利用各种更为有效的载体来扩散价值、构建认同,增强民族的自信心、凝聚力。
文化与经济
长期以来,文化与经济有着不解之缘,两者之间的互动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文化作为背景自然地或被动地作用于经济。特定的国民心理积淀、价值观念以及文化传统、民族风俗等一系列因素构成了经济活动的文化背景。它们通过影响经济活动主体的精神状态、思维习惯、行为方式进而影响经济活动的效率。这种影响是潜在的、间接的,同时又是既定的,自发的。《史记·货殖列传》曾描述了各地经济发展的文化背景:齐国“其俗宽缓阔达,有先王遗风”,邹鲁“有周公遗风,俗好儒,备于礼,地小人众,俭啬”,燕赵“丈夫相聚游戏”,“女子游媚富贵”,“轻浮放浪,不事农商”……文化背景的差异总是通过经济活动的方式、规模、层次曲折地反映出来,换言之,经济活动总是程度不同地接受来自背景的力量。
第二阶段,文化作为手段或商品主动作用于经济,如企业文化、商品文化等。企业文化是一种直接出于经济目的的文化改造和移植。企业管理者在法人治理权限内对企业实现文化创新、移植、嫁接,推行适合本企业目标和特点的文化因素,从而激励、凝聚员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商品文化,狭义而言,是商品生产、交换过程中凝结在商品与劳务之中的人文价值,它首先表现为一种人本精神、审美素质、民族特征,继而物化或人格化于商品和劳务之中,并随着商品的交换而让渡给消费者。商品文化是由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对于商品和劳务的反作用而形成的。企业文化、商品文化逐渐弱化了经济发展对文化背景的依赖程度,并促进了各民族、各地区间的文化交流。
第三阶段,文化需求的满足成为经济繁荣的前提。当物质生活极大丰富时,文化便主宰需求。人们不仅主动地购置文化商品,如看戏、看电视、逛书店、演唱卡拉OK等,而且对商品、服务、环境、管理等也萌生了更多的文化诉求。他们不仅在文化活动中消费文化,而且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追求和品味文化。文化需求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一切选择的逻辑起点。在文明状态下,一切行为都是文化行为,一切商品和服务都成为文化的载体,而一切财富都凝结着文化价值。
第四阶段,经济成果更多地转化为文化成果。当“人的全面发展”成为一种普遍价值时,传统的文化为经济发展蓄势、增值的惯性思维将遭遇革命。无论是在审美活动还是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的趣味都更加专注于对象的文化元素和符号,通过这些,他们获取审美愉悦、精神满足,并且确认身份,表达趣味,展示境界。文化不仅可以以“文化商品”、“商品文化”的形式唤起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且必须以公共物品的身份在公共领域、公共空间去服务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为他们的娱乐、抒情、审美、学习提供丰富的载体,因而政府必须将更多的财力投入到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中。经济与文化关系的最高境界是经济反哺文化,经济成果向文化成果转换,而远不是一般人所认为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
耐人寻味的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文化是作为经济发展的内在力量而展示的;而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经济又成为文化生产和传播的坚实基础和巨大推动力量。经济与文化的互动模式在科学发展的语境中被具体表达为二者互为条件、手段和目的。文化是经济发展的背景、手段和内在动力,同时,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单独或与商品的实用价值一起满足着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经济活动为文化生产奠定了物质基础,丰富了文化传播的载体并为文化传播创造了新的契机和渠道。由于需求的诱导,经济活动本身也逐渐具有了文化的气质和特征。一句话,当文化为满足需求而进入经济生活时,经济就自然地拥有了一种文化品格。
文化投入与产出
很多人对文化的投入与产出理解简单化,认为文化产品跟其他商品一样,只要投入就会立刻得到回报。从表面上看,许多时候情况确实如此。一手钱,一手货,在一个较短的周期内“文化”实现了从价值体向金钱的转换。然而,从整体和长期来考察,文化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产出又迥然有别于一般买卖。本质上,文化是由“意义”构成的价值,但同时,它又表现为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重“价值”虽然不在同一语境中定义,但实际上在被消费即发生影响的过程中,二者是相互作用的。“意义”构成了物的“有用性”,使文化具有了满足需求的能力;而这种“有用性”在让渡的过程中又必然地把“意义”展示出来并形成塑造消费者心灵、趣味、品格等精神层面的影响。这种影响,也恰恰是文化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基本特质。因此,除了能够被我们直接感知的“产出”外,文化还有更深层次的效用和效益。
第一,此时投入,彼时产出。由于文化价值的形成和释放具有缓慢、渐进的特点,也就是说,对文化内蕴的深层阐释和具象表达往往不能一蹴而就,文化的投入与产出有可能不是同时表现出来。一件富有价值的文化产品,有可能影响几代消费者。甚至它在诞生之际并不受宠,而在以后的岁月里成为晚辈后人的最爱。这种特点尤其体现在文物或历史风貌上。很多著名的器物、景观、文化设施,都是从几百年前,甚至几千年前流传下来的,时间的久远使它们的文化内涵日益凸显,从而获得了难以磨灭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因此,真正的文化创新不能草率速就,应当着眼于“可持续”地释放价值,即从为明天创造优秀文化遗产的角度来打磨、来创造感动心灵的精致之物。
第二,局部投入,整体产出。一部文化经典,常常在激发民族自豪感的同时改变了世界对这个民族的某些偏见和误解;寥寥数处的文化设施或作品都会成为一个城市展示形象的窗口或名片。在文化底蕴深厚、文化创新活跃的地方,经济活动甚至居民的日常生活都不同程度地拥有了文化的意蕴或品格。文化的溢出、扩散效应是如此充分,以至于文化的投资者无法确定自己的收益边界,地区或城市的管理者也习惯于从“协调发展”的角度,试图以“局部”的文化来提升地区或城市的整体价值。即便从文化投入的地方很难获取回报,但他们为了激活、增强地区或城市的文化氛围、底蕴、活力而坚持不懈地进行文化投入。文化效应能够溢出是由于文化乃是民族、大众普遍价值、共同情怀的典型表达。无论选择什么主题、何种体裁、哪些手段,优秀的文化作品必定携带民族、大众的认同基质,在对内激发起深切共鸣的时候对外展示独特性。首先,文化投入不需要遍地开花。不是要在每个行业、每个部门都投入,而要有选择地投入,画龙点睛。美国的克利夫兰市是一个著名的案例。19世纪,随着工业的兴起,克利夫兰成为美国最著名的工厂化城市,很多著名的公司都在那里安家落户,但它同时又是个典型的缺少文化的城市。人们形容,每天下午五点以后,克利夫兰就成了一座“死城”,在这里工作的人们都到其他城市去过夜生活。最后,这个城市的政府下台。留守的一位副市长后来在当地企业的扶持下提出“明天克利夫兰计划”,从加强文化建设入手,把原来废弃的火车站建成商业文化中心,还在城中建设大学城、博物馆,成立摇滚名人堂等,满足人们工作之余的休闲、娱乐、购物、学习等各方面需求,用文化给这座死去的城市灌注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不久,企业和人流又重回克利夫兰,这里恢复了往日的繁华。其次,文化产出未必就在投入的那个特定的对象和地点。尽管文化不构成这个地区或城市任何实用的部件或功能,但由于经典的文化作品典型地抒写了特定群体的价值、趣味和追求,能够成为他们娱乐、抒情、审美或学习的载体,因此,他们还是更愿意把“文化”作为地区或城市的最高价值和识别标志,乐于循着文化的气息和踪影进入其多姿多彩的世界。文化这种“以少总多”,以局部带动整体的产出特点,给文化的投资者、经营者带来诸多启示。北京保存了中国最优美的五个城区之一的什刹海。什刹海的胡同、四合院、寺庙、王府以及水面等承载了原汁原味的老北京文化。很多北京人都惊叹,整个北京都变了,但什刹海没有变。作为首都城市记忆的一个博物馆,金融街、王府井、中关村乃至整个城市也因为有了什刹海而升值。政府对什刹海一直以来的投入,在什刹海并没有看到显著的经济回报,但它对北京、对北京人却是一件富有意义、不可或缺的事件。那些产业功能区的经济收入很难说没有什刹海等名胜的文化贡献。
第三,此样投入,彼样产出。文化建设是需要花钱的,文化所构筑的软实力最终也要表现为国家、地区或城市综合实力的一部分。但每一次的文化产出并不都以货币或物质的形式来结算。这是因为,首先,作为意义的价值,不仅可被重复消费,而且在不断被消费的过程中,“意义”不仅没有被消耗掉,反而持续强化并构成消费者精神力量的一部分,而这股力量恰恰是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内在条件;其次,文化建设不仅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基于日常娱乐、抒情、审美、学习的个性化需求,更重要的是,它还要满足执政党基于执政需要的构建共同精神家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总体需求。尽管二者在根本上是极其一致的,但具体的满足方式和途径却又有着很大区别。前者更多的是靠消费者慷慨解囊向市场购买,而后者更多的是通过公共文化建设来实现。因此,我们屡见不鲜的是,除了文化产业之外,宣传文化工作每年的结算表一般都不反映其盈利率,因为在这里,文化产出已经找到了另外的恰当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收获的是理想信念的坚定和共同奋斗思想基础的夯实;文物和古都历史风貌的保护和传承收获的是共同记忆的保存以及当代人的自信心、自豪感;传统文化价值的深度阐释和文化元素符号的提炼、推广,收获的是认同感的构建和软实力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和精神文明创建,收获的是社会情绪和谐、文明风尚的形成……。这种产出,虽然无法用数字统计,却是国家、民族最珍贵的财富;虽不能立竿见影,其作用却无处不在,历久弥深,常常会于国民的行为习惯、气质间自然流露出来。南方50年不遇的冰霜灾害阻断十几省市的煤气电运,但回家过年的人流依然澎湃不已。大包小裹、拖家带口、长途跋涉、迎风斗雪,表达的便是绵延数千年的“团圆”意识和“家”的精神;奥运圣火祥云在英法传递历尽曲折,但世界华人自发地高扬中国国旗,结会游行,网络签名、短信互勉,形成抗议西方媒体、政界不公的强大力量,展示的便是自强不息、凝聚不散的爱国情怀。因此,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贸易顺差并不是唯一的追求。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的投入,以战略视野估量文化产出的深层次意义。
(作者: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