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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0-1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2006年10月1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动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部“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密切结合学校实际,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通过深入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促使学校管理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转变,努力为党和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使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2、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认真抓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规定,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3、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抓好面向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培养具有现代法制观念与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来抓,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探索开展对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估工作,努力提升学校法制教育水平。

  4、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校。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广大师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三、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

  (一)工作要求

  1、全面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培养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使青年学生了解、掌握基本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了解、掌握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等市场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了解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参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意识,培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了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的法律规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预防犯罪。

  2、加强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和实践。学校要坚持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四落实”,使大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同时,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报、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校园媒体加强舆论引导,促使学生学法、用法活动健康开展。
  
  3、认真抓好管理干部和教师的普法工作。学校管理干部和教师要带头学法用法,为学生做出榜样。管理干部和广大教师的学法用法,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层层落实,形成制度,确保一定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管理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尤其要率先垂范;要组织教师系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全面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以及指导学生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

  4、要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教职工民主监督管理学校权利的实现。学校确定一名在职校级领导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对教师和学生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学校履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两级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等,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工作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要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师培训、进修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共同帮助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二)方法步骤
  
  我校“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9月至12月。制定学校“五五”普法规划,做好普法动员工作,积极培训普法宣传骨干,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编印或订购普法教材,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至2010年。各单位、各处(室)根据学校《规划》要求,要认真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得力、督促到位。

  3、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学校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按照上级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总结验收。

  四、组织领导及保证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五五”普法工作。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各处(室)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五五”普法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学校要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主要用于普法宣传资料编印、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及调查研究、表彰奖励等。

  3、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学校实行年度考核和五年总结验收相结合的检查考核办法。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推荐上报省教育系统的先进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