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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作者:朱 华   发布时间:2006-12-11

  腐败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与威信,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反腐倡廉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通过查处腐败分子,规范社会行为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不受侵害,使社会秩序规范有序,精神风貌健康向上,人与人和睦相处。反腐倡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必要性,不仅体现在其职能作用的认知上,更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

  保障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先决条件和物质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政治保障。在优化政策环境方面,通过严肃党纪政纪,加强监督检查,能有效维护政令畅通,保证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工作举措得以贯彻执行。在优化法制环境方面,加强行政监察,促进依法行政,有效规范政府行为,严肃处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弄虚作假、自行其是等行为,从体制和机制上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在优化诚信环境方面,倡导诚信理念,健全信用机制,着重抓好从严治政,以建设政府信用为龙头,带动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在优化服务环境方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把行风建设与职业道德、创建文明行业和反腐败抓源治本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形成透明、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

  建设廉政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通过开展反腐倡廉,能够引导和推行健康、积极、向上的思想道德、理想情操、廉政文化,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当前,从建设和谐社会文化的角度来看,党风政风影响和带动社会风气,如果任由腐败滋生蔓延,就会扰乱人们的思想,侵蚀人们的心灵。这些年,我们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在先进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优势,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和家庭,对于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惩治和预防腐败,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御腐朽思想文化侵蚀,不断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社会群体中塑造诚实信用、廉洁高效、公平正义、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谐社会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又有良好秩序的社会。反腐倡廉工作就是要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谋求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因此,要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要把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放到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来,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逐步建立顺畅的民意沟通机制、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公正的司法机制、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妥善协调不同阶层、群体、地区和部门之间的利益矛盾,逐步建立完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